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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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河北省教育厅第九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4 08:23:21
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九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冀教语函〔2026〕5号),为提升我校大学生语言文化素养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挖掘校园原创语言艺术优秀作品,学校现组织报名参加河北省第九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绽放青春光彩,勇担时代使命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河北大学(活动组委会设在河北大学)
三、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每位参赛选手最多报送2部作品,两部作品独诵、合诵等组合形式不能重复;单部作品参赛人数≤6人,每部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全部报名实行实名制,需提供有效学籍证明,准确填写联系方式。
四、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契合本届“新声”大赛主题,鼓励创作“廉洁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题材作品,内容积极向上,展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专业素养。
(二)作品须为2026年全新录制,体现“新声”特色,应为原创作品,或对影视剧、文学作品进行舞台朗诵艺术形式创新改编,经典诵读作品不在参选之列。
(三)作品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亦不得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纠纷。
(四)参赛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作品,每部作品时长不超过7分钟。
五、校内材料报送规范
参赛作品以作品名称命名百度云文件夹,并将百度云文件夹链接发送至邮箱:1609002@sjzc.edu.cn。文件夹内必须包含4类材料,请勿压缩视频文件:参赛完整视频(文件名与文件夹名称完全一致);200字以内作品简介;作品完整朗诵文稿;完整填写签字后的《第九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报名信息表》(见附件)。
校内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7月24日11:00前,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六、联系方式
校团委:李老师  联系电话:66617069
教务处 共青团石家庄学院委员会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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