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式实施,第八条规定:“每年9月的第三周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高师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的通知》精神和省、市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和河北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宣传月(以下简称“双推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依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奋进强国建设新征程。
二、活动时间
2026年9月14日至20日(第29届全国“推普周”)
2026年9月(河北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宣传月)
三、活动组织
我校的“推普周”和“双推月”活动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教务处牵头组织,与学校团委、宣传部、统战部、图书馆等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协同开展,师生全员参与。
四、活动安排
(一)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围绕本届活动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在全校营造“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1.环境布置:在教学楼、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悬挂“推普周”宣传横幅,利用电子屏投放宣传海报等。
2.媒体宣传:利用学校和学院官网、官微等媒体平台,推送推普知识及活动动态,播放2026年“推普周”公益广告和宣传片(待后续通知),在校园广播站开设“推普周”专题栏目,宣传202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语言文字政策法规。
(二)开展系列特色活动
各单位要积极发挥语言文字工作主阵地作用,发掘自身优势特色,依托“推普周”和“双推月”时长优势,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创新推普活动模式,开展多部门协同、线上线下联动的系列特色活动。
鼓励围绕“中华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典耀中华”等主题活动,举办经典诵读、演讲比赛、语言文字知识竞赛、诗词讲解、书法展、语言文字主题书展、语言文字讲座、语言文化艺术节等形式新颖、内容多元的推普活动,与此同时,积极开展送教下乡、送经典下基层、推普进社区等社会实践活动,多渠道拓展推普活动的领域范围和影响力,吸引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提升语言文化素养。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普周”和“双推月”工作,精心安排策划相关活动,确保活动取得良好实效,并注意总结挖掘活动中的宝贵经验和典型做法,于9月21日前将活动资料电子版(简要文字说明、活动图片、活动报道链接等)报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各类媒体渠道,大力宣传推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主要内容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推普周”和“双推月”引领作用,并将其与日常工作和教学有机融合,完善推普长效机制,促进推普工作的广泛性、持续性、实效性。
(三)规范过程管理,严守各项要求。各单位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务求实效,举办简约、精彩、创新的推普宣传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公益属性,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活动,确保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开展,共同推动学校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李琳 联系电话:66617087
联系邮箱:490114514@qq.com
石家庄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教务处
202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