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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分工会设置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5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工会组织建设,促进依法治校,推进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要求,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对部分分工会设置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会调整
物电学院分工会调整为机电学院分工会;文学与传媒学院分工会调整为新闻与传媒学院分工会;历史学院分工会调整为文学与历史学院分工会;计算机学院分工会调整为未来信息技术学院分工会;将机关第一、第二分工会进行拆分。
二、机关分工会设置
拆分后,学校行政机关设四个分工会,所包含部门如下:
机关一分工会: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检监察处、工会、团委、财务处
机关二分工会:办公室(审计处、发展规划中心)、教务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国际交流学院)
机关三分工会:科研处(西柏坡文化研究中心、校地合作办公室、智能技术与物联网研发中心)、学报编辑部(双碳研究中心)、国资处、信息中心
机关四分工会: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学工作部(处)安全工作处(武装部)、继续教育学院
三、有关要求
1.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调整后的分工会要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具体要求参照《选举工作手册》(见附件)。
2.做好分工会委员的增补工作
无需换届的分工会,如因干部人事变动,分工会委员出现了缺额,或学院班子(部门)内部分工调整等原因,需在党总支领导下做好相关人员的增补。
四、有关要求
(一)换届工作由党总支负责并审批。
(二)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换届选举,保证选举的公正性、合法性。
(三)各有关分工会于3月15日前将选举或增补结果以及委员分工情况报学校工会。
石家庄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