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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石家庄学院最美教职工” 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4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1396”发展战略,充分展示我校教职工新形象,按照《石家庄学院“文化石院”场景建设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2023年“石家庄学院最美教职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编正式教职工。按照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原则,优先从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选中推荐。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已被选树为省市道德模范、最美职工、职工职业道德模范典型的一般不再推荐。
二、申报名额
每个分工会可申报1名提名人。
三、评选条件
1.立场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敬业奉献。辛勤劳动,奋勇争先,踏实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和贡献。秉持“终身学习”理念,不断学习科学知识和技术技能,富有创新精神。
3.品德高尚。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守礼义、知廉耻,孝老爱亲、见义勇为,热心公益、乐于助人,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
4.示范引领。在学校重点项目或重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具有模范效应和榜样力量。
四、宣传表彰
校工会委员会将选树10名2023年“石家庄学院最美教职工”进行宣传表彰,并择优向上级工会组织推荐。
五、有关要求
各分工会要加强领导,在本分工会会员中挖掘优秀教职工,要严格条件,精心推选,认真研究,公开公正做好提名人选申报工作;申报的个人事迹和获得的荣誉必须典型、真实,真正把事迹突出、教职工公认的“最美教职工”申报上来。请各分工会于5月6日17:00前将《2023年“石家庄学院最美教职工”提名人申报表》(见附件)报校工会。
邮箱:sjzxygh@126.com, 联系电话:66617060
      附件:2023年“石家庄学院最美教职工”提名申报表
石家庄学院工会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