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保障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圆满完成、学生顺利毕业,现对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提交及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确定答辩方案 1.各学院于2023年4月28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方案,明确各答辩小组人员名单、答辩教师名单、答辩时间与答辩地点,并提交教务处备案(jiaowu087@qq.com)。 2.在答辩之前,学生及指导教师完成石家庄学院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https://vgms.fanyu.com/)所有过程数据,通过查重检测(学生自检石家庄学院链接http://vpcs.cqvip.com/personal/sjzc)合格,并满足其他答辩要求。 3.答辩小组的构成、答辩程序、答辩时间、成绩评定等均须满足《石家庄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严把质量关,迎接教育部抽检。 4.做好答辩过程档案资料留存,及时整理归档,以备检查评估。 5.答辩成绩于2023年5月25日之前录入系统。 二、毕业论文材料提交 1.各学院须留存全部毕业生论文电子版至少一年(到2024年5月31日),以备检查核对。 2.各学院组织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在学院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于2023年6月9日前向教务处提交: (1)《毕业设计(论文)推荐一览表》及电子版; (2)《优秀指导教师推荐一览表》及电子版; (3)同时提交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相关材料。 三、未尽事宜电话咨询 史君坡 66617082。 教务处 2023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