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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1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石家庄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石院政〔2021〕66号)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0-2022年立项未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项验收(2020年立项未结项的教改项目可最后一次申请参加结项验收,如不结项,项目将予以取消)。
二、结项原则
以“注重质量、讲求实效”为原则,保证结项的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结项鉴定,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实现预期目标,对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项目研究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三、结项程序
1.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结项材料。
2.项目所在学院要成立教改项目结项评审小组,认真审核研究成果,重点考察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实际效果以及完善推广情况,完整填写部门审核意见。
3.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研究成果及学院初审情况进行审核,评审结果将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各学院将初评通过的项目,按如下材料要求报送:
1.《石家庄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2份);
2.项目研究成果一套(研究报告、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教材、著作等以A4格式双面复印并左装订成册,数字资源需提供网址或U盘);
3.若需变更,填写《石家庄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变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一式1份)。
4.各学院需填写《2024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
上述材料纸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每个项目材料需单独装袋,并以结项申请书首页打印后贴于档案袋封面。请各学院于2024年5月6日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22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482284656@qq.com,邮件主题注明“**学院2024年度校级教改结项材料”。
联系人:焦晓芳;电话:66617082。
 
教务处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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