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学院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5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4〕1号)精神,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河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定每年9月为我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宣传月(以下简称双推月)。按照省、市语委相关通知要求(见附件),为切实做好我校第27届“推普周”和“双推月”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字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践行学校“1396”发展战略,服务“文化石院”场景建设,提高广大师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学校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主题:加大推普力度,筑牢强国语言基石。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教育强国建设全面开启的重要一年。本届推普周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的战略部署,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要求,创新开展特色分明、形式多样的推广普及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广泛参与,引领学校上下形成推普强大合力,提升大学生语言文化素养,推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和创新发展。
三、活动组织
石家庄学院的“推普周”和“双推月”活动在校领导指导下,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教务处牵头,与学校宣传部、团委、图书馆等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共同组织开展。
四、活动实施
(一)积极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围绕本届活动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各单位在校园公开场所悬挂推广普通话横幅、张贴推普宣传标语、宣传海报等,并通过部门和学院官网、官微、广播站、电子屏等媒体,推送第27届推普周公益广告和宣传片,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在全校营造“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二)广泛动员,创新活动形式
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围绕“推普助力乡村振兴”、“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典耀中华”读书行动、“携手普通话,青春实践行”青年志愿者活动等,开辟形式新颖、内容多元的活动渠道。积极举办经典诵读、演讲、辩论、诗词讲解、讲好新时代推普故事、语言文字知识竞赛、语言文字主题书籍展、书法展、语言文字讲座、语言文化艺术节,开展送教下乡、送经典下基层、推普进社区等社会实践活动,吸引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提升语言文化综合素养。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把推普周、双推月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结合学院和部门特点,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精心安排部署,加强活动管理,确保活动取得良好实效。
(二)抓好贯彻落实。各部门、各学院要注意总结挖掘本单位推普周、双推月活动中的宝贵经验、典型做法,保存好活动有效文字、图片等资料,并于9月23日前将活动资料电子版(简要文字说明、活动图片、活动报道链接等)报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
联系人:李琳 联系电话:66617087
联系邮箱:490114514@qq.com
石家庄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教务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