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1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通识课程全面育人理念,拓宽学生学习视野,丰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资源库,根据排课计划安排,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由学校统筹安排,围绕人文与社会类、自然与科技类、艺术与审美类三个模块,鼓励教师开设课程,进一步满足学生选课需要。
2.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要求为2学分,总学时为32学时。
3.课程名称不能与专业课程名称相同,应体现通识性,增强其趣味性,注意与实践相结合。
4.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是各教学单位的基本教学任务之一。各教学单位应积极组织教师申报,要求每个本科专业至少开设一门。
5.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课时费由教务处和人事处单独核算,统筹管理,统筹发放,不占用二级学院绩效总量。
二、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11日-11月20日
三、申报流程
1.课程主讲教师按要求填写《石家庄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课申请表》,同时编写课程《教学大纲》,并将材料交部门审核。开课部门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教学水平、业务能力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2.通过开课部门初审后,课程主讲教师登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平台(网址:https://form.jingyudao.cn/sl/4jlo)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石家庄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课申请表》(WORD版)及扫描版(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课程教学大纲(WORD版)。
3.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课程纳入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体系。
4.各教学单位于11月23日前将下学期预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信息(含教学大纲等)落实到教务系统,落实时特别要注意通识教育选修课中的课程性质、课程类别、课程归属等选项不能为空,起始结束周为2-17周,选课标记为“可选”,校区和面向对象要一致且不能为空。
联系人:张丽娟,联系电话:66617089
教务处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