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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1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我校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石家庄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石院政〔2021〕66号)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25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1-2023年立项未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项验收(2021年立项未结项的教改项目可最后一次申请参加结项验收,如不结项,项目将予以取消)。
二、结项原则
以“注重质量、讲求实效”为原则,保证结项的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结项鉴定,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实现预期目标,对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项目研究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三、结项评审程序
(一)提交材料。本次结项采用网上验收,项目主持人使用工号登录网址https://sjzc.kypt.chaoxing.com/,按照工作流程(详见平台操作手册)和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及项目成果材料。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00:00至4月23日24:00,逾期系统关闭。
(二)学院审核。项目所在学院认真审核研究成果,重点考察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实际效果以及完善推广情况,最终成果须与批准立项时的预期成果相符。
院级管理员根据学院审核意见,在系统中对结项材料严格把关,确认无误后,在系统中提交校级审核。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00:00至4月29日24:00,逾期系统关闭。
(三)报送结项书。学院审核完成后,以学院为单位,将结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1份,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报教务处22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82284656@qq.com。
(四)专家评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研究成果进行网络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联系人:焦晓芳
联系电话:66617082
 
教务处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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