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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3级、202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8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课程设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对2023级、202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部分课程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级 “第二课堂”成绩只计入毕业要求,学分不计入毕业总学分,毕业总学分相应核减。
二、2024级停开“劳动教育”(课程代码:1610519)和“劳动实践”(课程代码:0012D34),新开“劳动教育”(通识教育必修课程,1学分,实践学时32,考查,开课学期1-8,开课单位为各学院,学院自定课程代码),专接本不开此课程。
三、2024级“第二课堂”成绩只计入毕业要求,学分不计入毕业总学分,毕业总学分相应核减。
四、“第二课堂”不录入教务系统,新开“劳动教育”课由各学院在教务系统内进行申请,请各学院按调整后的培养方案在教务系统中核对教学计划和毕业学分数据。
  
教务处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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