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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库征集专家和更新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4
部门、单位
  为加强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队伍建设,确保省科技奖励专家库容量合理、专家信息准确、专业结构完整,保障省科技奖励评审的专业性、权威性,河北省科技厅于近期组织开展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库省内专家征集和信息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
  2.客观公正,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观念,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评审工作。
  3.热心科技奖励工作,积极参加评审活动。
  4.活跃在科研一线或生产一线的科技人员,精通所从事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5.企业专家应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科研院所、高校、医疗机构专家等应具有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省直有关部门专家应为现任正处级以上职务的科技管理人员。
  6.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除外)。
  (二)优先入库条件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的专家优先入选专家库:
  1.“两院”院士;
  2.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入选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燕赵黄金台聚才计划中的高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巨人计划”领军人才。
  3.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转制院所、科技型上市公司等企业的总工程师、技术总监和技术骨干;
  4.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主要完成人,近三年省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名完成人;
  5.省属高校校级领导,内设学院院级领导;
  6.中央驻冀及省属科研院所院级领导;
  7.省三甲医院院级领导,省三甲医院科主任;专业主委、副主委、候任主委;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
  8.相关学会、协会的会长、副会长。
  、有关要求
(一)推荐专家无名额限制
(二)由于奖励库专家条件与以往有所变化,因此目前已在奖励专家库的专家仍需重新申报
)时间安排5月19日前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省科技奖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科研处201室。
(四)我校将申请表报送市科技局后,市科技局将择优向省科技厅推荐,省科技厅对照入库专家条件,对推荐上来的专家进行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奖励专家库。省科技厅通过“河北科技奖励综合业务平台”发短信通知入库专家的专家号和登录密码,请入库专家登录专家库系统“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平台”中的“专家库”(https://jl.hebkjt.cn/)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完善专家个人信息。
  联系人:时老师   联系电话:66617125
  
                                科研处
                                 2023年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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