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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学院关于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工作的通知(二)
发布时间:2024-04-18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教学工作会议暨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教育教学工作核心地位,保障《石家庄学院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方案》(石院政〔2023〕27号)及各学院课堂改革实施细则落地落实,提升课堂教学总体质量,本学期教务处将对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情况进行实时督导,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导范围
全校所有专业的核心(主干)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均在督导范围内。
二、工作要求
1.开展骨干教师观摩课活动
为促进教师教学发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学校将打造新进教师亮相课、青年教师过关课、教改新秀汇报课、骨干教师观摩课、教学名师示范课等五课品牌活动,现结合课堂教学改革的实施,组织开展骨干教师观摩课活动,其他活动后续将陆续开展。
(1)请各学院认真做好遴选工作。推选出的教师应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获得广泛好评的资深教师,课堂教学应体现学生中心的教学理念,具有创新性与探索性,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每个学院至少举办两场公开示范观摩活动,观摩结束后可组织交流研讨等活动。观摩课时间为第9-14教学周。
(2)请各学院于4月23日前将教学观摩课安排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985530481@qq.com。教务处根据学院推荐情况,制作观摩活动安排表向全校公布,感兴趣的教师均可参与。
(3)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动员教师积极参加教学观摩活动,鼓励教师跨学院、跨专业观摩课程,新入职教师需至少观摩4次。
(4)学校教学督导组将对各学院示范观摩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与学院开展交流、研讨,进行现场反馈。
2.优秀课堂教学改革案例征集活动
在课堂教学改革过程中,鼓励教师结合工作实际,立足课程,探索课堂教学的改革创新,及时总结优秀做法和成熟经验,撰写课堂教学改革案例,向教务处推荐报送,教务处将遴选优秀课堂教学改革案例,进行推广宣传;学校计划于学期末或下学期初启动课堂教学改革优秀教学案例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案例评选需提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修订完善后的课程课堂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近一学期的改革实施情况,修改完善原先设计的方案,使方案的教学内容和方式方法改革、考核改革更具体、更充实,更聚焦课程改革实际。
(2)课程课堂改革实施总结报告
主要包括改革指导理念、创新的路径方法、改革实施情况、改革效果;课程改革的创新、特色、下一步的改进方向和目标等(建议制作成PPT)。
(3)课程课堂改革部分实施材料
如:本学期课程平台及教学资源建设及应用的证明材料(可以用截图形式);课程多元考核方案(考核环节及占比、每个环节的评分标准)及相关考核材料等等。
3.开展“听课月”活动
本学期计划将5月作为“听课月”,全校所有课程均可推门听课,各教学单位开展集中听课活动。各教学单位将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督促任课教师改进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各学院督导做好检查督导工作,教务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4.开展课堂教学改革相关培训活动
学校将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多形式、常态化地开展各类教师的教育教学培训(见附件2),全面加强教师能力建设。参与培训的教师及时向学院汇报培训情况,在学院进行培训成果分享交流,并做好留痕工作,教务处将定期进行督导检查。鼓励教师将学习到的新理念、新方法应用到教育教学中。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面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是学校本年度重点教学工作,整体改革思路是试点先行,循序渐进,明确要求到2024年底,全校所有专业的核心(主干)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实现课堂教学改革全覆盖。希望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早知早行,提升学校课堂教学改革整体质量。
联系人:李芳;电话:66617089
 
石家庄学院教务处
2024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