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防火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5日
各实验中心、实验室:
为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员、财产安全及实验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教育厅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线路安全。重点排查实验室内部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裸露等情况,线路铺设是否规范,有无线路架空或私拉乱接现象。
(二)插排安全。检查插线板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有无超期使用、破损、接触不良等问题,严禁使用“三无”插线板,杜绝插线板超负荷运行、串联使用等违规行为。
(三)设备关机情况。检查空调、电脑、各类实验仪器设备等是否严格执行“人走关机、断电”制度,确保实验结束后所有非必要运行设备均已关闭电源,避免因设备长时间空载运行引发安全事故。
(四)加热设备使用情况。检查加热设备是否超期服役,连接电线是否老化,加热设备周边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窗帘、纸箱、木板、压缩气体钢瓶等)。加热设备使用时必须有人员值守。设备使用完毕,及时关闭电源。
1. 自查阶段:2025年12月24日—28日
2. 专项检查阶段:2025年12月29日—31日(由实验实训中心组织开展)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实验室中心、实验室负责人为本次安全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组织本实验室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自查及专项检查过程中,严格对照检查重点,对实验室各个区域、各类设备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无安全盲区、无隐患遗漏。
3.及时整改,巩固成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专项检查结束后,实验室管理部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反弹。
4.强化意识,长效管理。各实验室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规范实验操作流程,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请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自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于2025年12月31日报至实验实训中心(联系人:翟老师;联系电话:66617130)。
特此通知。
实验实训中心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