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实验课程体系对人才培养的保障与支撑作用,切实发挥实验教学改革项目在推进实验课程建设中的核心价值与实效,持续提升实验教学育人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专项)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立足“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培育学生科学精神、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中的核心阵地作用,系统开展实验教学与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着力推动实验教学改革提质增效,为构建适配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的新型实验教学体系提供坚实支撑。
二、选题范围
项目需紧密结合学校发展实际,锚定实验教学改革真问题、贴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真场景、产出服务教学提升真实效,重点围绕以下方向开展研究:适配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验教学体系改革、综合管理与成效评价研究;人工智能赋能实验教学建设研究;实验室安全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研究;实验室空间优化与资源高效配置研究;实验教学与教学实验室建设比较研究;支撑实验课程提质升级的其他相关研究。
三、立项额度
1.推荐额度。原则上各实验教学单位,及其他实验教学管理、辅助与保障单位,择优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
2.立项数量。本次专项共计立项15项,从中择优遴选5项列为重点项目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3.省级推荐。省级实验教学及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原则上从本专项校级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
四、项目要求
1.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如需延期需提前提出申请,原则上延期不超过6个月。
2.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总计不超过5人;同一人限主持1项、参与1项。
3. 已立项但尚未结项的本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再参与申报;已获校级、省级教改立项或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依托原项目深化研究,不予重复立项。
4.结项验收倡导将项目改革实践过程与研究成果系统梳理,形成规范完整的改革研究报告,突出过程性成果与实践应用价值。
五、项目申报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填写《石家庄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专项)立项申报书》(附件1)。
2.各单位结合选题适配性、研究团队能力等开展初审,择优推荐。
3.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并公示;强化项目过程管理与结题验收审核,对明显偏离研究目标、成果质量不达标的项目予以撤销。
4.各单位统一报送材料:纸质版《立项申报书》(一式两份,签字盖章)、《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份),报送至行政楼52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42177452@qq.com。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6年5月6日。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6617130。
教务处 实验实训中心
2026年 4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