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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5 年度河北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结项验收以及 2026 年度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4日
  

各部门、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高函(202619]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25 年度河北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结项验收以及 2026 年度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 年度项目结项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省教育厅冀教高函〔202542 号文件正式公布立项的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

(二)结项要求

1、项目须按申报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取得的预期成果要与立项申报文件相符。

2、项目成果主要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实践成果、可推广的示范经验及其他材料。其中,论文需提供发表在省级及以上期刊的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全文复印件;实践成果需提供代表性内容和成果被采用或使用效果的佐证材料(采用或使用部门盖章后的采纳意见或适用说明,并提供相关数据)。

3、发表论文应标注项目名称等课题信息,教材、专著等其他成果能标注课题信息的尽量标注。

4、以论文作为结项成果主件的,项目主持人不是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或发表的论文内容与项目研究内容关联度不高的,不作为项目成果。

5、发表的论文、著作或者教材等成果标注多个项目的,只认定其所标注的第一个项目。

二、2026 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一)研究主题

1. 实验教学研究。针对实验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改革创新研究。

2. 实验教学数字化研究。针对数字化实验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价机制及智慧实验室的建设思路、保障体系、发展规划、安全管理等研究。

3. 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国际比较研究。针对国际知名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的先进理念、前沿做法、典型经验等研究。

4. 实验室安全研究。针对实验室安全末端责任落实机制、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动态管理、实验室风险辨识与管控技术、信息化与 AI 赋能实验室安全管理、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大型实验设备开放共享等研究。试点探索京津冀高校跨区域协作研究新模式。

(二)推荐数量

根据文件规定,我校推荐名额为4项,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并在实验实训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三)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期为 8 个月,原则上不延期、不变更。

(四)项目要求

1. 项目主要是围绕本科教学过程中的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开展相关研究。建议实验实训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积极申报。

2. 项目负责人限 1 人,每人限主持 1 个项目,项目组成员 5 人以内(不含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只能参与 1 个项目的申报。校级领导主持项目不超过 1 项。

3. 已主持过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研究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重复申报。正在主持省教育厅其他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参与此次申报。

三、材料提交

请项目立项、结项申请人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202656日前将所需材料纸质版一份(不盖学校公章)交到行政楼52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42177452@qq.com(邮件命名方式:省实验项目立项/结项+二级单位名称)。请严格按格式要求提交材料,未按要求填报或逾期提交视为无效。

所需材料及格式:

1)结项验收需提交材料:《河北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结项报告》(附件中附件 3)、《河北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研究报告》(附件中附件 4)及相关佐证材料(目录参照附件中附件 5)。

2)立项申报需提交材料:《河北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中附件 6)、推荐汇总表(附件中附件 7)。

联系人:李老师,666171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