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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6日  点击数:
根据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3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条件:
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低保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正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尚未还清)毕业生及特困人员、烈士子女等。
二、补贴金额
每人2000元。
三、 申报流程:
1.由学生本人根据自身所属情况,按要求填报求职补贴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报送本学院,同时,在提交申请前须在河北人社APP进行注册、完善信息(操作流程),否则视为放弃。
2.由本学院老师负责初审,填报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连同学生申请资料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申报材料和花名册名单顺序务必保持一致)。
3.经学校复审、公示后,报人社局终审。
四、申请所需提交材料
(一)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1.求职补贴申请表;(附后)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证明。(证明材料模板附后)
证明材料注意事项:必须是“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证明,无贫困字样的证明无效。由县级残联或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盖章确认,由乡镇(街道)残联盖章的须附残疾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本人页、残疾人页)以备核实。
(二)低保家庭毕业生
1.求职补贴申请表;(附后)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低保家庭毕业生证明。(证明材料模板附后)
证明材料注意事项:由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盖章确认,由乡镇(街道)民政所盖章的须附低保证复印件(首页、低保领取人所在页,确保领取人里含学生本人)以备核实。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1.求职补贴申请表;(附后)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证明。(模板附后)(河北省外生源须提供,省内因可以在系统查询无须提供此证明)
证明材料注意事项:“已脱贫不享受政策”的不能享受求职补贴。由县级乡村振兴局或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盖章确认,盖乡镇(街道)其他章的须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手册复印件和扶贫系统查询页(盖章),以核实其家庭贫困状态。
(四)正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尚未还清)
1.求职补贴申请表;(附后)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此类学生只需提交求职补贴申请表,暂时不需要贷款合同复印件,可以从助学贷款系统查询,如若查不到,需要贷款合同复印件佐证。
(五)残疾人毕业生
1.求职补贴申请表;(附后)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残疾证原件复印件。
(六)特困人员
1.求职补贴申请表;(附后)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七)烈士子女
1.求职补贴申请表;(附后)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烈士证书复印件。
五、申请人申报须知及填表注意事项:
(一)有意升学的毕业生且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也可以申报此次求职补贴,申请成功后不再追回,但每人只能申请一次,现学习阶段申请成功后,升学后的新的学习阶段(研究生阶段)不可重复申请。
(二)已经申领过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将不再享受求职补贴政策。(后期人社局会逐一排查,有申请过的学生系统有记录,请同学们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尝试再次申请)
(三)填写求职补贴申请表时,申请类别根据学生自身情况选择,有且只能选择一项填报。如若学生符合多个条件,也只需选择其中一个类别填报。家庭住址务必填全,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申报表银行卡信息用于日后接收求职补贴款项用,填报银行卡务必保证能正常使用,顺利接收款项,建议用学校统一发放的一卡通,如若一卡通不能正常使用可填报本人名下其他在用银行卡。本人签字处须本人手写填报,不能机打,公示时间及有无异议处及以下表格空,无须填报。
(四)开具的相应证明,经办人和联系电话不能为空,务必都填全。
六、院系初审注意事项:
(一)所有申报材料需要审原件留复印件(证明类材料需提交原件),审核无问题,在所有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审核老师签字。
(二)审核证明类材料时,注意落款单位,严格按证明材料要求盖章,经办人、电话不能为空,否则无法通过人社局审核;申请表注意签字须手写、类别只能选择一项等。
(三)审核材料后,务必确认学生是否注册人社APP,注册后方可申报。
七、上报要求:
上报材料明细:
(一)学生申报求职补贴纸质材料
(二)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电子版)
各二级学院合理安排本学院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做好初审各项工作,将纸质材料按花名册顺序排好,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纸质材料、花名册(电子版)于11月2日前报学工部。
联系人:魏金普 电 话:66617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