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80年代初,河北省正定县出现了钻改革空子发不义之财、巧立名目大吃大喝等歪风。有的生产队负责人公然违反规定,砍伐田间树木谋取私利。群众评价这样的干部作风:听了不信,看了不服。
在时任正定县委书记习近平亲自主持下,迅即印发了《中共正定县委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几项规定》。《规定》包括“总揽全局,抓大事”“反对官衙作风,注重工作实效”“搞好‘一班人’团结,维护县委领导的统一”“以身作则,不搞不正之风”“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领导水平”“树立雄心壮志,为四化争先创优”等6项内容,总共1200多字。
《规定》要求具体,操作性强,针对当时突出的作风积弊,毫不避讳、不掩饰,为领导干部定下了规矩,形成了制度。《规定》务实求“简”,落实求“劲”,对不正之风提出4个“敢”:敢问、敢顶、敢管、敢于碰硬。在一次全县乡镇党政领导会议上,习近平严厉地说:“决不能让搞不正之风的人得到半点便宜。唯此,才能刹住新的不正之风,做到令行禁止。”
当时,领导干部违规建房分房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作风问题之一。正定县委1984年《情况简报》记载:“县林业局党组违纪建房分房,县委书记习近平同志亲临现场调查,就地拍板,作了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县,使问题很快得到解决。”
县直某单位领导在分房时多占一间;其儿子不够条件,却将其转为正式工。1985年,正定县委对其问题进行调查,取消其子转工资格,责令其停职检查。之后,该领导被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职务。
40多年前的“六项规定”与今天的中央八项规定一脉相承,都是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从中可以看出习近平对党风建设的深刻认识、持续思考和一贯坚持,这也是习近平抓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