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石家庄学院关于评选推荐第九届河北省道德模范暨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8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和市教育局关于《关于评选表彰第九届河北省道德模范暨推荐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评选推荐第九届河北省道德模范暨全国道德模范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道德模范表彰活动重要批示精神和给“中国好人”重要回信精神,以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道德模范为契机,聚焦谋划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事件,选树一批作出贡献大、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广泛开展宣传学习活动,推动全校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激励全校解放思想、奋发进取,为奋力开创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主办单位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文明办、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总工会、共青团河北省委、河北省妇联。
三、奖项设立
第九届河北省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共表彰20名,同时评选20名提名奖获得者。
四、评选条件和标准
(一)总体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其中,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反响巨大,赢得群众高度赞誉,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推荐参评省级、全国道德模范。
(二)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往届省级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省级道德模范评选,不推荐往届河北省道德模范。每位推荐人选只参加五个类别中的一类奖项的推荐。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各部门、单位要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结合重大事件,突出重点领域,聚焦区域协调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方式转型、优化营商环境、雄安新区建设、乡村振兴、北京冬奥等党委政府重点工作,选树有影响的先进典型。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时代楷模”“中国好人”“燕赵楷模”“河北好人”“最美人物”“文明市民标兵”“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等可优先推荐。
五、推荐方式
河北省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各部门、单位五类道德模范各类最多可推荐1名。
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往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和省级道德模范,以及本届省级道德模范候选人(本届未当选者不推荐参评全国)可推荐为本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各部门、单位可酌情推荐。
六、推荐程序
评选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
各部门、单位请于20日(周四)下班前将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宣传部邮箱:xctzb@sjzc.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宣传部418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郭胜晓,电话:0311-66617050
附件:1.第九届河北省道德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候选人信
息汇总表
2.第九届河北省道德模范推荐表
3.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