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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0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保障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圆满完成、学生顺利毕业,现对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提交及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确定答辩方案
1.各专业主任于2023年4月26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方案,明确各答辩小组人员名单、答辩教师名单、答辩时间与答辩地点,填写《答辩安排表》并提交给教学办。
2.在答辩之前,学生及指导教师完成石家庄学院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https://vgms.fanyu.com/)所有过程数据,通过查重检测(学生自检石家庄学院链接http://vpcs.cqvip.com/personal/sjzc)合格,并满足其他答辩要求。
3.答辩小组的构成、答辩程序、答辩时间、成绩评定等均须满足《石家庄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严把质量关,迎接教育部抽检。
4.做好答辩过程档案资料留存,及时整理归档,以备检查评估。
5.答辩成绩于2023年5月25日之前录入系统。
二、毕业论文材料提交
1.全部毕业生论文电子版以姓名+学号+论文名称命名,打包发给教学办,以备检查核对。
2.各专业主任组织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在系内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于2023年6月6日前向教学办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推荐一览表》及电子版;
(2)《优秀指导教师推荐一览表》及电子版;
(3)同时提交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相关材料
《附件6==石家庄学院优秀实习生登记表2023修订》
《附件7==石家庄学院优秀实习生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汇总表2023修订》
 
 
 
新闻与传媒学院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