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教师队伍素质提高,推动教学团队建设工作规范有序进展,根据《石家庄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石院政﹝2013﹞7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教学团队结项验收工作及第四批教学团队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结项验收
(一)验收内容和范围
1. 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学团队建设工作基本情况;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团队立项以来在队伍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工作及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方面的建设思路、举措与成效;团队建设取得的基本经验与辐射作用;团队下一步建设工作的规划与设想。
2. 验收范围:第三批立项建设的教学团队(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和要求
1. 各教学团队对照《石家庄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石院政﹝2013﹞7号)和团队项目建设申请书认真开展自查,所在学院对自查结果进行评估,随后教务处组织专家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汇报时间另行通知)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
2. 验收结果分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验收达到优秀等级的教学团队,授予“石家庄学院优秀教学团队”称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限期一年时间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取消其教学团队建设项目资格,所在学院不能参加下一轮教学团队申报工作。
(三)验收材料和要求
2022年5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报教务处:
1. 《石家庄学院教学团队建设总结报告》(附件2)一式5份及电子版。装订要求:A3纸双面打印,骑马装订。
2. 支撑材料:团队立项以来在队伍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工作及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二、立项申报
(一) 申报条件
1.教学团队一般由3人以上组成,团队带头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7岁。
(2)品德高尚,治学严谨,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的基本建设,坚持在教学第一线,教学效果好,近三年,4个学期以上教学评价位列本单位前40%。
(3)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4)熟悉团队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改革发展趋势,能够指导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
2.教学团队要有合理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团队主要成员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3.教学团队在教学梯队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方面有良好的基础和明确的思路与规划。
(二)申报要求
1.每个教学单位限推荐2项。
2.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石家庄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石院政﹝2013﹞7号),切实做好申报和推荐工作。
3.申报团队须报送以下材料:
(1)《石家庄学院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附件3)、《石家庄学院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附件4)。装订要求:A3纸双面打印,骑马装订。
(2)反映教学、科研、教改等方面成果复印件1套,须装订成册。
4.请各学院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22年9月5日前报教务处。
(三)遴选安排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教学团队带头人需使用PPT讲稿进行8分钟的现场陈述并答辩。(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此通知电子版及附件可从教务处网站主页下载)
三、资料下载及联系方式
1.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从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栏下载查看
2. 联系人:焦晓芳;联系电话:66617082;
邮箱:2482284656@qq.com
教务处
二О二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