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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届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5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党员
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即将开始。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党员信息及党员档案材料,是党员身份的重要凭证,是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时的基本依据。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不断规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要求如下:
一、规范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
1.明确档案材料类别。(1)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自传、政审材料、群众意见、团组织推优材料、党校结业证书、外调材料、综合考察报告、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所有公示和公示备案表、接收预备党员票决结果报告单、预备党员转正票决结果报告单和党内奖惩等材料;(2)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培养对象的档案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团组织推优材料或党校结业证书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皆应放入毕业生档案之中。
2.确保档案材料完整。毕业生离校前,各党总支要重点检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中签名(签章)、时间是否齐全、规范,内容填写是否准确、完整;特别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负责培养人、党小组、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意见及入党志愿书中印章是否完备等,确保转出党员材料完整规范。
3.健全党员档案管理体系。近年来出现的个别学生党员档案材料丢失问题,要求各党总支一方面加强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学生党员档案材料移交工作,不断完善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制度;同时,各党总支要加强毕业生党员的档案安全教育,不断完善党员档案管理体系,减少和杜绝人为原因导致的档案丢失、信息泄露等安全问题。
二、加强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
各党总支学生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工作,要以加强党的组织纪律观念为主要内容,合理安排集中教育活动,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坚决杜绝因组织观念淡漠、保管不善而导致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超期等现象。各党总支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每个毕业生党员都接受有效的离校教育。
三、确保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顺畅
为保证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准确、规范、有序,做出以下说明:
1.已签订就业协议和已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其入党材料需装入毕业生学籍档案中,并随学籍档案一起发送至转入单位。
2.暂未考取研究生或暂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需转回其户口所在的村、街道办事处、社区、人才市场等辖区内的党组织,其入党材料需经所在党总支整理、密封并加盖党总支公章后,交由学生本人带至组织关系转入单位;在办理组织关系转出前,毕业生党员本人一般应先与转入单位进行沟通,在征得转入单位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3.所有转出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和具体转入单位名称,应根据转入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认真填写,确保准确无误。
4.各党总支要尽职尽责,及时督促提醒毕业生党员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对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或介绍信保管不善而导致介绍信过期或丢失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对连续6个月没有完成组织关系接转、没有交纳党费、没有参加组织生活的毕业生党员,按照党章有关规定视为自行脱党。
5.请各党总支认真统计、准确填写《石家庄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登记表》,并根据学生离校情况以总支为单位统一由相关老师将纸质版报送组织部,通过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转接(外省需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四、注意事项
1.毕业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本人携带,不得由他人代办。毕业生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并将介绍信第三联(即回执联)及时邮寄回所在党总支,各党总支进行整理,并留存复印件后归档。
2.有效期内因求学深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变更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地的毕业生党员,务必在有效期内,持原介绍信和所在党总支变更组织关系的说明,并重新填写《石家庄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登记表》,由相关老师到党委组织部办理更换手续。通过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转接的,需原转入地做拒绝接收处理后,党员信息返回我校,再重新办理转出。
3.严格实行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责任制。各党总支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和落实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注意各环节之间的衔接与配合。要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都应当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石家庄学院党委组织部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