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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传媒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22-05-25   浏览次数:
文学与传媒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党总支的建设,规范党总支的工作,更好地适应学院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院党总支会议的基本原则
1、学院党总支是全院的政治核心。在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对学院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完成各项任务,起保证监督作用;参与学院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定。
2、学院党总支对本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与行政共同负有重要责任。要积极支持行政负责人按规定充分行使职权,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完成。
3、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院党政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充分发挥总支成员在党建、思政和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当中的参与能力和管理能力。坚持总支成员集体讨论,集体决策。
4、切实改进领导作风、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实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三条 学院党总支会议的主要职责:
1、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指示决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研究具体实施意见。
2、研究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全院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的实施意见。
3、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和落实措施。
4、研究审批教职工及学生的组织发展问题。
5、研究决定统战工作的有关事宜。
6、研究决定推荐上级党代会、教代会代表人选。
7、研究讨论纪律检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违纪党员提出纪律处分意见。
8、研究讨论健全党内生活制度的有关问题,定期召开总支委员会、党员大会,组织开好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督促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9、研究制定党员管理的有关制度。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0、研究讨论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组织的作用。
11、研究干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决定学生工作的有关问题、党支部工作的有关问题。
第四条 党总支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全体总支委员出席会议。根据会议讨论的议题,由书记决定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
第五条 总支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会议次数或推迟会议的召开。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或其他总支委员提出申请,报书记审定。集体讨论问题时,出席会议的成员应畅所欲言,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策。出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由会议主持人或委托有关人员事先征求其意见,会后通报情况。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会议内容和暂不宜公开的事情。
第六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新闻与传媒学院党总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