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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联合培养研究生到校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2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石家庄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开展我校2023~2024学年联合培养研究生到校备案工作,2023年9月~2024年7月到我校学习、科研和实践的联合培养研究生须登记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联合培养研究生需填写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表1),研究生提供个人免冠照片(用于校园卡人脸识别,个人近照、清晰,大小控制在200kb,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二、填写研究生宿舍申请表(详见附件表2),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在申请表上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兼职研究生导师需提供联合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证明材料;
四、请各学院于6月21日前将研究生宿舍申请表(附件表2)和研究生指导教师证明材料报送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行政楼103房间,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sjzxyyjsgzbgs@126.com;
五、根据我校实际情况,联合培养研究生宿舍每学年只申请一次,逾期不再补办。
联系人及电话:任天聪 66617229
 
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