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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学院
关于开展2023年“民法典宣传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和《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6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融入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师生权益保护、爱国主义教育等工作中,切实在全校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国旗法和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根据石家庄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石家庄市教育局相关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民法典宣传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传活动,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2023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
今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要求,以及省法宣办部署,结合石家庄市“八五”普法规划及2023年“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工作安排,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教育引导全体师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校蔚然成风。
(二)主要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宣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刻把握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重点学习宣传关于产权保护、合同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等相关内容,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活动时间
2023年5月
(四)活动形式
1.运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制作发布的第二季“法在你身边”三分钟案说民法典系列短视频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官网学习);
2.充分利用西柏坡纪念馆、华北人民政府旧址等2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3.发挥法学学科专业优势和大学生志愿服务队作用,深入社区、农村等地开展民法典宣传;
4.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全国普法办开展的为期一个月的民法典知识竞答。
5.充分运用管理手段开展“渠道普法”,播出标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五)民法典学习宣传标语
1.学习民法典,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民法典是一部保障人民权利、推动国家治理的法律宝典
3.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4.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5.民法典—新时代的人民法典
6.学好用好民法典,做知法守法好公民
7.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8.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站在维护国家权威和尊严的全局高度,全面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不断提升全校的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营造尊重国旗、爱护国旗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活动形式
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广播、发放宣传品等媒介开展宣传,普及国旗法相关法律知识和国旗升挂、使用礼仪规范,通过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团日活动、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国旗法,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广大学生对国旗的认同和尊崇。
三、《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主题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3年5月
(二)活动形式
组织开展《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训。组织开展条例知识培训,充分把握《条例》要求与内涵,着力提高广大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组织开展《条例》宣贯。利用讲座、团课、志愿者宣传、材料发放等方式,组织师生学习《条例》,广泛宣传,扩大《条例》宣传辐射面。积极参与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是石家庄市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旗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2023年5月是《石家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两周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三项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师生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的有力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二)压实责任,把握重点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和专业优势,把握重点和节奏,创新方法和形式,扎实开展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国旗法进校园”活动和《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做到各类活动应参加尽参加,应组织尽组织,切实在全校营造浓厚学习宣传氛围。
(三)注重总结,务求实效
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平台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学习宣传。市教育局将通过“e”路学法平台配合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各部门、单位要将“e”路学法与自主活动有机融合。要坚持学用并举,将学习宣传融入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师生权益保护、爱国主义教育等工作中,形成工作合力。要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等及时做好宣传、推广、上报。以上三项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相关图片和《〈条例〉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请于2023年5月22日前报宣传部邮箱:xctzb@sjzc.edu.cn。联系人:郭胜晓 66617050
附件:《条例》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宣传部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