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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6 21:00:58
各部门、单位,各科技特派员: 
为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20)要求,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3年选派的68个团队科技特派员(276人),203名企业科技特派员、41名农业科技特派员、30名技术经纪人特派员、137名在校研究生科技特派员;2024年选派的59个团队科技特派员(235人),234名企业科技特派员、41名农业科技特派员、31名技术经纪人特派员、89名在校研究生科技特派员。2024年度专精特新企业科技特派团绩效评价另行通知。 
二、评价内容 
根据科技特派员履职及完成三方协议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开展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培训、搭建创新平台以及其他科技服务活动。 
三、绩效评价等次 
绩效评价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90分(含)以上为优秀,60分(含)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优秀科技特派员比例占参评科技特派员数量的20%-30%。 
四、评价程序 
(一)个人自评。科技特派员填写《科技特派员入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附件1)《2024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入企服务成效统计表》(附件4),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提交本单位科技特派员管理部门。 
(二)派出单位评价。对本单位派出的科技特派员(团)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及工作成效进行评价。 
(三)服务单位评价。由科技特派员协调通知服务单位,填写《科技特派员入企服务评价表》(附件2),对派驻的科技特派员(团)履行三方协议情况及工作成效进行评价,报本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团队科技特派员服务多家单位时,选择一家作为主要服务单位,不重复提交。 
(四)综合评价。市科技局结合派出单位、服务单位评价意见,对科技特派员作出综合评价,提出评价等次。 
五、材料提交 
(一)请本次绩效评价的特派员,2024年12月6日前,将《科技特派员入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附件1)《科技特派员入企服务评价表》(附件2 )《石家庄市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汇总表》(附件3)《2024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入企服务成效统计表》(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报至本部门(单位)。
 (二)请各部门(单位)对科技特派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给出分数,进行汇总。2024年12月10日前,请各部门科研秘书将汇总好的有关材料(附件1、2、3、4)交至科研处208,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科邮箱kyc2007@126.com。 
(三)请本次绩效评价的特派员,2024年12月15日前,通知服务单位联系所属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将汇总后的《科技特派员入企服务评价表》(附件2)《石家庄市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报市科技局。 
联系人:科研处 王老师 66617127 
市科技局 陈骏志 王瑞钰 85067686、85053384
科研处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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