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审计的整改要求,规范资产管理,落实相关资产使用及管理责任,确保资产账实相符,根据《石家庄学院仪器设备、家具管理办法》(石院政〔2023〕92 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单位人员及时清查名下资产,以实物和资产账目为依据,及时进行相关业务调整,资产管理员进一步核实资产领用单位和领用人确保领用人为在职本部门人员。岗位调整人员必须办理资产交接手续,交接资产包括个人使用及管理的固定资产。
二、此次规范资产信息重点为实际领用人与资产管理系统领用人相符。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规范资产信息工作,按学校审计要求及时办理资产领用人调整业务,明细资产管理责任,确保做到本单位资产管理账目准确,使账、卡、物、领用人、存放地点一一对应,资产信息完整、准确。
此项工作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7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4月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