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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河北省中医药类科学研究课题计划项目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3 19:46:16
各部门、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中医药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助力我省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省级中医药类科学研究课题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方向
(一)中医药基础研究
研究内容:中医药基础和临床理论研究;中药组成、组分和方剂配伍、配比研究;中药合理用药相关研究等。
(二)中医药临床研究
研究内容:疑难病、慢性病、疫病、优势病种的中医药治疗方案或临床疗效评价研究;中医药临床循证评价、中医证候诊断、中药疗效综合指标评价、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研究;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或临床经验整理研究等。
(三)中医药应用及开发研究
研究内容:中药类养生食品(药膳)、功能性化妆品、日化产品开发研究;中医医疗器械、装备、保健食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开发研究;中医药成果转化推广研究等。
(四)中医药产业研究
研究内容:冀产道地大宗药材新品种选育、优质种苗繁育和农药残留及重金属检测相关研究;珍稀中药资源繁育、仿生、替代技术研究;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中药材精深加工和品质提升、中药计量标准化及高效萃取工艺研究;中药材商品规格制定、中成药二次开发研究;中药标准体系、质量评价体系建设研究;中药制造定量化、标准化、数字化技术研究等。
(五)京津冀中医药协同创新发展研究
研究内容:围绕当前中医药领域前沿热点,开展京津冀中医类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跨学科、跨部门、跨地域联合研究;京津冀中医药协同发展机制研究等。
(六)燕赵中医药学术传承研究
研究内容:燕赵中医药文化、源流和发展研究;燕赵中医药资源挖掘研究;京津冀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挖掘整理,老药工传统技艺挖掘整理研究等。
(七)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相关研究
研究内容:中医药综合改革创新发展路径、中医药事业产业协同高质量发展、中医中药优势资源布局、中医药服务供给和中医药治理体制机制研究;中医药管理体系、法治体系、服务体系、人才培养体系、标准体系、评价体系、中医诊疗DRG/DIP付费改革、数智中医药、中医药文化传承和健康促进等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相关研究等。
二、申报条件
(一)研究人员。课题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0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在申报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具有完成课题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二)数量时间。此次课题申报每人限报1项,凡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的,不得再作为本次其他申报课题的研究人员。每项课题中合作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多头申报。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3年,研究起止时间统一填写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三、内容要求
(一)突出中医药优势与特色。课题设计要紧密结合中医药发展需求,体现中医药原创优势,切实解决中医药医疗、科研、教学、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优先支持定量化研究、原创性新发现、干预措施创新、高级别临床循证、新病机、新方法、新诊疗规律等。
(二)注重科技创新和理论创新。课题设计要注重科技创新,注重体现新质生产力内涵,优先支持原创技术研发、产品研制、平台开发,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数智赋能等研究;鼓励京津冀协同创新,支持跨学科、跨部门、跨地域、跨行业的技术融合、联合攻关等研究。课题负责人应在具有查新业务资质的查新机构对申请的课题进行立项查新或检索,并提交上传立项查新报告或检索报告。
(三)强化科研诚信管理。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研究人员无不良社会信用和科研失信记录,课题申报单位、课题负责人要对课题研究的真实性、安全性负责,课题负责人须提交上传《科研诚信承诺书》。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由主要申报单位伦理委员会出具医学伦理审查意见并提交上传。涉及动物实验的课题项目,须将有关实验动物方面的资质证明材料提交上传。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通过“https://cas.hebtcm.cn/”网上申报。
(二)申报流程:按照个人注册,填报课题信息,单位审核,省级形式审查的程序进行,其中省直单位审核后直接提交省级形式审查。已有账户信息的人员可直接登陆填报课题信息(不用再重新注册)。
(三)申报时间:个人申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6月18日24时截止。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五、审核要求
不符合申报条件和内容要求,或存在以下情况的将退回:
(一)与中医药领域不紧密相关的;
(二)课题负责人为在读研究生(非在职研究生),或不符合学位、职称要求的;
(三)课题负责人参与2个及以上申报课题的;
(四)课题研究终止时间超过2028年12月31日的;
(五)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多头申报的;
(六)合作单位数量超过2个,或课题研究总人数超过8名的(含课题负责人);
(七)应提供实验动物设施许可、制剂批文、伦理审查意见、立项查新报告或检索报告、科研诚信承诺书等有关材料而没有提供的;
(八)课题负责人5年内仍有2项及以上课题未结题或未验收的(课题编号2021、2022、2023、2024、2025开头),或仍有课题编号2017、2018、2019开头的未验收、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终止申请的(逾期列入科研诚信失信管理的,3年内不能申报),不予通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时老师,联系电话:66617125
技术支持:400-663-8687,766783529(QQ群)
 
科研处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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