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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学院关于2025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25-07-03 14:23:49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5〕83号)、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依据《石家庄学院印发〈石家庄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校内评审推荐管理办法〉的通知》(石院〔2025〕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荐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工作布置。7月3日上午,召开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会议,布置2025年职称评审推荐工作。 
(二)论文查重。7月3日下午—4日,开展教改论文、教学研究或者教改类专著认定;论文查重、学术专著认定工作。 
(三)二级单位审核。7月4日—9日上午,各二级单位对申报人材料、资格进行审核。参评人员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除外),按照申报专业归入教学单位,务必于4日下午17点前到归口单位报名参评。各二级单位于9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人员表格及佐证材料原件汇总上交人事处(佐证材料与表格内容要一一对应),材料一经提交,除涉及评审资格外,不允许更改和替换。 7月9日12点后,不再接收参评报名材料。 
(四)学校审核。7月10日—13日,学校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资格进行审核。 
(五)二级单位评审推荐。7月14日—16日,各二级单位评审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量化评审,排序推荐,推荐结果公示期为1天。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于7月16日下午15点前交人事处。 
(六)申报材料复核公示。7月17日—19日,学校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复核并公示, 公示期2天。 
(七)学校评审推荐。7月21日,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 
(八)学校研究。拟推荐人选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批准。 
(九)推荐结果公示。对推荐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组织上报。人事处组织公示无异议人员进行申报。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任务目标、完成时限,确保我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强化责任落实。落实诚信承诺制度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加强各环节监管。落实倒查追责机制,加强事前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违纪违规申报评审、学术造假行为,维护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三)加强纪律监督。严格履行公示程序,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开透明。公示期间,如果对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材料有异议,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材料向公示单位反映。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所在单位要认真进行调查,并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各单位上交材料时,应将公示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具体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将公示现场照片或截图一并上交。如实举报问题的举报人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进行打击报复。如有诬告行为,也将进行严肃处理。学校纪委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监察电话:66617057;邮箱:jwbgs@sjzc.edu.com 
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人事处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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