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石家庄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现就2025年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面向行业企业实际和产业发展需求,建设一批产教融合高质量教材,为培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供有力支撑。
二、立项范围
立项教材对应的课程为我校最新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的课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或已有适合我校使用的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我校不组织编写和立项)。
三、申报条件
(一)教材编写人员应符合《石家庄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且第一主编(项目负责人)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我校全职聘用人员;编写团队中至少有一名行业企业专家;编写人员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项目;承担其他教材建设项目但尚未完成任务者,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二)有一轮以上教学使用的数字资源;
(三)教材纳入出版社选题规划或已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协议。
四、立项程序
(一)教师申报。申报人填写立项申请书,并提供出版社选题规划意见或出版协议等相关材料。
(二)学院推荐。学院对申报教材进行政治把关和学术把关,确定推荐教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规划教材立项名单。
五、材料报送
2025年6月30日前,学院将《2025年校级规划教材立项推荐汇总表》(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和推荐项目的《石家庄学院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请书》(Word版和签字盖章扫描PDF版)、出版社选题规划或出版协议等相关材料PDF版发送至邮箱:461530684@qq.com,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六、其他
立项教材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标准见附件3),成果形式需为正式出版的数字教材,教材所有数字资源按教材和出版规范编修、审核与管理。学校对教材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检查、验收通过后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教务处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