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通识核心课程立项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4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石家庄学院通识教育课程改革方案》(石院教〔2024〕24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申报通识核心课程的通知》(教务处〔2025〕7号)工作安排,经教师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审核等程序,现确定《农业的传奇与浪漫》等17门课程为2025年度石家庄学院通识核心课程立项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程建设要求
1.建设周期。立项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2025年5月-2027年5月)。
2.课程建设。各课程团队须按照申报计划开展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完善课程大纲和教学内容,突出跨学科特色;创新教学方法,推行“大班授课+小班研讨”、小组合作等模式,推广启发式、讨论式、沉浸式教学;加强数字化资源建设,建设在线开放课程;健全课程考核体系,实施全过程评价。
3.课程实施。课程在建设期内需每学期开设。各课程负责人请于5月20日前报学院教学秘书,录入教务系统;此后请于每学期第10周报告学院教学秘书,以免影响学生选课。
4.经费使用。学校将根据当年实际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支持(经费使用前,请提前报教务处),经费使用须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
二、项目管理与验收
1.中期检查。学校将于2026年5月组织中期检查,重点检查课程建设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
2.结项验收。2027年5月进行终期验收,验收标准包括:完成课程资源库建设,包括课程大纲、教材或讲义、教学课件、在线课程(教学视频)、案例库、数字资源、教学评估与反馈教学全过程材料等;形成特色教学案例;学生评价良好等。
三、其他说明
1.立项课程自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实施,将按同类课程1.5倍标准计算教学工作量。
2.学校将定期组织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研讨会,促进课程质量提升。
对建设成效不佳的课程,将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立项资格并追回建设经费。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通识核心课程建设工作,为课程团队提供必要支持,确保课程建设质量。课程负责人须于5月30日前提交课程建设方案及修改过的教学大纲(课程应兼具知识性与趣味性,体现通识性,注意与学生生活相结合,体现学生的主体性)。
联系人:李芳 联系电话:66617089 电子邮箱:985530481@qq.com
教务处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