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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应用型课程开发与建设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1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增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石家庄学院应用型课程开发与建设管理办法》(石院政〔2016〕12号)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25年度应用型课程开发与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符合《石家庄学院应用型课程开发与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结项要求,但尚未结项的应用型课程开发与建设项目(含此前各批次延期项目)均须参加本次结项验收(见附件1名单)。
本次为应用型课程开发与建设项目的最后一批次结项,不再接受延期申请。未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按《石家庄学院应用型课程开发与建设管理办法》作撤项处理。
二、结项程序
1.课程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结项材料。
2.所在单位要成立应用型课程开发与建设项目课程结项评审小组,按照《石家庄学院应用型课程开发与建设项目评价指标(指导性)》(附件2)要求,对照课程立项时签订的《石家庄学院应用型课程开发与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认真审核申请课程,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按照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对接,突出培养学生的技术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训练有机融合等建设成果,重点考察课程理念重构、课程特色培育、教学内容重组、教学方法设计、考核评价体系创新、“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应用型教材建设等应用型课程建设方案的执行、教学效果以及实际应用情况,完整填写部门审核意见。
3.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校级应用型课程开发与建设项目建设成果及单位初评情况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公布在教务处网站。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验收材料
1.《石家庄学院应用型课程开发与建设项目自评报告》(附件3)。
2.《石家庄学院应用型课程开发与建设项目计划建设内容与结项成果验收对照表》(附件4)。
3.建设成果
结合各门课程的特点和任务,形成符合应用型专业所需的规范性材料及相应规章制度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课程基本材料,包括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考核大纲、教案、多媒体教学课件、实践部分的实验、实训指导手册等;
②题库或试卷库、课程相应系统软件、课程音频或视频制品等;
③保证课程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方案等;
④体现课程建设成果和特色的案例(文字+图片,此项必须提供);
⑤其他经验成果(含公开出版的教研论文、应用型教材等)。
参加验收的课程须在学校智慧教学平台上建课(已建有课程的不需要重新建课),相关建设成果须上传至智慧教学平台所建课程下。
4.如需变更项目成员,需填写《石家庄学院应用型课程开发与建设项目人员变更申请表》(附件5)。
(二)所在单位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审核,明确评审意见,并填写《石家庄学院2025年度校级应用型课程开发与建设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6),于6月10日前将附件3一式两份、附件5、附件6一式一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行政楼213,附件5、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kobe0179@163.com。
(三)项目结项材料采用网上提交的方式。请通过单位初审的课程负责人登录网址:http://sjzxyyyxkc2025.mh.chaoxing.com,完成结项验收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
联系人:张丽娟 电话:66617089
 
教务处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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