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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1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创新创业课程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就我校2023年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3年度立项建设的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二、结项验收程序
(一)自主申请
项目组自主对项目研究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和全面总结。申请结项的项目须按申报计划完成预期的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取得预期成果,最终成果与批准立项时的预期成果相符。项目申请结项应填写结项鉴定表,并提供项目立项申请书、项目成果材料等。申请项目涉及人员、时间等调整的,须附上省教育厅备案盖章的《项目调整申报表》。
(二)学校评审
学校成立结项验收小组,其中本校人员不超过二分之一,验收小组对照项目申报书,查看对应支撑佐证材料,对相关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重点核查项目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已取得的成果、项目研究在教学中的实践情况、项目成果推广应用情况、项目成果特色等。学校审核确认结题验收的项目,报省教育厅复审。
三、结项材料提交
请各项目主持人于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班前,将纸质版《河北省创新创业教改项目和课程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河北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鉴定表》(附件2,一式四份)、《河北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调整申报表》(附件3,一式四份)、《河北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验收佐证材料》(请按附件4列出佐证材料目录, 后附具体佐证材料,一式二份)报教务处224室。
联系人:焦晓芳;电话:66617082
 
教务处   学生处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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