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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笔墨润心,立德树人”——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之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0
 为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引导广大师生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书写汉字,按照《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我校决定举办“笔墨润心,立德树人”——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之汉字书写大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推广普通话,书写规范字,笔墨润心,立德树人。

二、举办单位

活动由石家庄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教务处主办,石家庄学院图书馆、文学与历史学院承办。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体在校学生和在职教师。大赛鼓励师范类专业教师和学生参加。大赛设硬笔和毛笔两个类别。每个类别分学生组和教师组2个组别。  

四、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书写内容应为体现中华优秀文化、爱国情怀以及反映积极向上时代精神的古今诗文、楹联、词语、名言警句,或中华优秀图书的内容节选等。当代内容应以正式出版或主流媒体公开发表为准。内容主题须相对完整,改编、自创以及网络文本等不在征集之列。

硬笔类作品须使用规范汉字(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依据),字体要求使用楷书或行书;毛笔类作品鼓励使用规范汉字,因艺术表达需要可使用繁体字及经典碑帖中所见的写法,字体不限(篆书、草书需附释文),但须通篇保持一致,尤其不得繁简混用。

(二)形式要求

1.硬笔可使用中性笔、钢笔、秀丽笔。硬笔类作品用纸规格不超过A3纸大小(29.7cm×42cm以内)。

2.毛笔类作品用纸规格为四尺三裁至六尺整张宣纸(46cm×69cm—95cm×180cm),一律为竖式,不得托裱。手卷、册页等形式不在参赛范围之内。

(三)提交要求

1.参赛作品应为2023年新创作的作品,由参赛者独立完成。

2.在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规范书写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表述要规范,注明原作者)、组别、身份证号码单位全称、指导教师姓名、指导教师单位全称。作品进入评审阶段后,相关信息不予更改,参赛信息填报须准确、规范。

3.参赛者本人务必保留作品高清照片。硬笔类作品需要留存分辨率为300DPI以上的扫描图片,毛笔类作品需要留存高清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2—10M,要求能体现作品整体效果与细节特点。

(四)其他要求

1.每人限报1件作品(毛笔或者硬笔),限报1名指导教师。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该作品的指导教师。

2.所有参赛纸质作品不予退还。大赛组委会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性展示、汇编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益,参赛者拥有署名权。

五、时间安排

各单位于1012日前将《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之汉字书写大赛汇总表》(见“附表”)发送至273351315@qq.com邮箱,邮件标题为:“学院名称+书写作品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纸质版作品及汇总表报送至承办单位。

六、奖项设置

学生组、教师组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指导教师奖分别由学生组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获得;优秀组织奖根据活动组织宣传工作、参赛作品数量、质量等情况评选。由石家庄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教务处颁发证书。

获奖作品将优先推荐参加2024年中国经典诵写讲大赛市赛、省赛。获奖名单大赛结束后石家庄学院官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石家庄学院文学与历史学院联系人:张伟

 话:13833183826

 箱:273351315@qq.com

 址:北校区主教楼318办公室


附件:竞赛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