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考试管理,根据《石家庄学院学生学业考核管理办法》和《石家庄学院非纸质试卷考核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和制定非纸质试卷考核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题范围和考核方式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所开设的所有考试、考查课程(含实践类课程)。其中考试课原则上须采用纸质试卷进行笔试,统一以闭卷形式进行。考查课可采用论文、调研报告等方式进行考核。
二、命题要求:
1、命题必须以课程大纲要求为依据统一组织。试题内容能覆盖课程的基本内容,反映课程的基本要求,着重考核学生对本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情况,同时要通过综合性试题,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题对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引导。
2、命题工作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指定教师具体实施。凡是有试题库或试卷库的课程,应通过试题库或试卷库组卷。
3、命题人(组)要提高试卷命题质量,根据课程目标和学生实际水平,合理确定试题份量及难易程度;试卷的命题应能使课程考核成绩基本符合正态分布;试题表述应简明准确,符号使用规范,文字、插图工整清楚准确。
4、最大限度地降低同一门课程历年试题的重复率,原则上同一试题在连续4 年内不得重复使用。试题的深度和广度应反映课程大纲的要求,注重对学生能力培养的考察,减少客观题目比例,增加能够体现学生能力的题目。
5、每门课程考试命题应同时拟出A、B两套知识覆盖面、难易程度、题目份量相当的试卷,试题的重复率一般不超过20%,同时提供每套试卷的标准答案、评分标准。
6、考试课笔试试卷题目类型一般不低于4种,不同类型题目的考核内容避免重复;
7、每门课程要分别编出同等水平的两套试卷并给出相应《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两套试卷必须等题量、等难度,重复率不超过20%;
8、笔试试卷须按照模板统一要求规范制作,并注明“开卷”或“闭卷”字样。
9、要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命题教师及接触试题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泄漏试题。
10、非纸质试卷考核课程的考核要求与纸质试卷考核课程相同,均需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命题、考核和评阅,命题教师须认真填写相应《文学与历史学院课程考核审批表》,各项条目须明确、具体,考核内容必须符合该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同时制定评分标准或参考答案,保留考核过程材料。
三、审核与提交
命题教师将两套试卷分别装入两个专用试卷袋中(试卷袋到教务办领取),并填写相应《石家庄学院文学与历史学院课程考核审批表》,按时提交给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须认真审查试卷命题的难度、份量、题目设置、分数分布、知识覆盖面以及与课程目标符合程度等情况,合格后以教研室为单位提交院教学办,教学副院长二审通过后方可进入印制程序。
教研室主任于2024年12月16日下班前将全部试卷及签好字的课程考核审批表统一交至教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