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方案是达成人才培养目标、质量、规格的总设计蓝图,是学校组织教学活动、管理教学过程的纲领性文件。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继续深入推进学校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推进专业认证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决定启动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深化“四新”建设,践行“五育”并举、“三全育人”,落实学校“1396”发展战略,更加注重通识教育,更加注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更加注重国际化办学。以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家标准”)、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和专业认证标准为依据,系统梳理课程体系,全面优化课程设置,注重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严格毕业条件要求,突出专业优势特色,构建高水平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
二、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
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结合的育人理念,坚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深耕五育并举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立德树人内化于人才培养全过程,构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格局,做到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相统一。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核心,优化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升综合育人水平。
(二)坚持标准引领,突出成果导向
严格遵循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面向产业和社会发展需求,体现学科专业发展前沿。贯彻OBE教育理念,全面审视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学习成果为导向,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总目标,理清“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建立三者之间的支撑关系矩阵,明确每门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围绕“四新”建设,推进交叉融合
积极构建“1+6+N”学科专业体系。围绕“四新”建设,主动适应产业发展趋势,主动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主动支撑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建设,对现有工科专业全要素改造升级,将相关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成果、最新要求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过程。推动现有工科交叉复合、工科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应用理科向工科延伸,培育新兴交叉专业。推进文科专业数字化改造,深化文科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做到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相统一。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联合培养,开放选修课程,为学生接受不同学科、专业的教育创造条件。加强跨学院、跨学科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鼓励打破学科专业壁垒,整合优质资源,构建跨学科课程体系,组建跨学科教学团队。
(四)坚持学生中心,推动数字赋能
科学合理设置总学分和课程数量,增加学生投入学习的时间,提高自主学习时间比例,引导学生多读书、深思考、善提问、勤实践。推动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广实时互动、翻转课堂、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等数字化教学模式,打破课堂边界,有效促进教育教学方式向“以学生为中心”转变,促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流程创新,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系统化的学习方案,有效激发学生潜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重点任务
(一)精准确定人才培养目标,细化分解毕业要求
各专业根据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标准和学校办学定位,结合专业基础和特色,在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生未来发展需求进行充分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细化分解毕业要求。培养目标既是教学设计的起点,又是教学实施的终点,应具备合理性,应证明能达成。培养目标内容既包括知识目标,也包括能力达成和素质养成目标,要预期毕业后 5年左右,经过专业培养能够达到什么水平,在社会和相关领域能够具有怎样的发展前景等。培养目标表述应明确、具体、可测,体现本专业的优势和特色。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具体描述,是优化专业教学体系和教学环节的主要依据。各专业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细化毕业要求,从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具体描述,实现对培养目标的有效支撑。
(二)严格遵循标准,优化课程体系
要围绕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标准要求,结合行业产业发展、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趋势,根据未来职业发展对学生知识和素能要求并参照行业职业标准,对课程进行分析、分解和重组。已通过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的专业,要按照二级升三级进阶要求,对标第三级认证标准培育建设;未通过二级认证的师范专业,按照第二级认证标准,进一步修订和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要认真研究课程设置、课程内容与毕业要求之间的关系,课程设置要能够支撑毕业要求达成,课程结构要体现通识教育、学科专业教育与学生职业发展的有机结合,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落实课程负责人制度,强化课程教学团队建设,建立课程评价和持续改进机制。加强课程整合,明晰课程逻辑关系,淘汰不能支撑毕业要求的课程,坚决杜绝因人设课、因资源设课,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课,确保课程体系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注重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打造高质量核心课程群,激发调动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深度学习的主动性。对接相关就业领域,科学、合理构建个性化专业选修课程体系,充分挖掘和整合课程资源,加强专业选修课程建设,加大专业选修课程学分比例。进一步理顺课程归属,原则上同一门课程有且仅有一个归属管理单位。多个专业开设的跨专业、跨学院课程,应归属有对应学科或专业门类的二级学院管理。
(三)创新培养模式,彰显培养特色
积极探索“大通识”与“大思政”有效融合的路径、方法,深入挖掘两者的契合点,将“大思政”育人目标融入“大通识”育人目标;以“牛山书院”特色教育品牌为抓手,构建结构科学、特色鲜明、适应性高的通识教育体系,重点加强通识教育精品课程和核心课程建设;创新性开展“一院一品一特色”阳光体育特色活动,积极打造体育教学新生态;努力构建“以艺术课程为主体、各学科交叉融合”的美育课程体系;创新劳动教育体系,深化劳动育人改革;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鼓励开设具有学科专业特色的创新创业课程,加快构建课程教学、模拟竞赛、创新实践有机衔接的一体化、高质量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各专业要强化教学过程和教学内容的实效性、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建立以提高实践能力为引领的人才培养流程,建立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实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对接。
(四)坚持协同育人,强化实践教学
深化产教融合,联合实务部门和行业企业共同成立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组织机构,共同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共同完善毕业要求,共同构建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共同开发课程资源,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实现人才培养规格与产业行业发展和用人部门实际需求的对接。科学设计课程体系和实践环节,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深化实践教学模式改革,重点推行基于问题、项目、案例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践教学比例。全面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现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互动、互补、互融。
(五)加强数字赋能,构建智慧教学新生态
充分研判数字经济、大数据、人工智能对经济社会带来的深刻影响,优化调整课程内容和结构。各专业至少开设1门“专业+人工智能”相关课程。建好虚拟教研室,提升教师数字化教学能力,提升课程教学数字化水平,营造数字化教学文化。以慕课、虚拟仿真实验项目为牵引,深入开展在线学习、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教学方式改革,推动广大教师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平台、信息化教学工具和智慧化教学环境,进行教学内容数字化重构和教学手段数字化创新,提升课程教学数字化水平。依托校内智慧教学平台,建设高质量课程资源库、教学案例库,打造一批知识图谱课程,推动教学资源共享。
(六)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拓展学生国际视野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具备条件的专业至少开设1门双语课程或全外文国际视野类课程,有机融合国际和国内课程资源、师资资源,满足学生对多元文化学习的需求,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高学生跨文化交流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七)改进评价方式,严格过程性考核
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以教育评价改革推动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强化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改进结果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进一步推动以能力培养为导向的考核方式变革。细化第一课堂考核,强化第二课堂考核,突出学业全过程评价,逐步建立多元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大力推进课程教学中“课前、课中、课后”紧密融合以及教与学紧密融合的教学方法改革,加强实验、实习、实训、见习、毕业论文(设计)等过程管理。
五、制订范围
学校所有招生的本科专业和独立设班的专接本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参照本意见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六、课程结构体系与课程设置要求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三种课程类型: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教育课程。实施大类培养的专业还包含大类教育课程,师范类专业还包含教师教育课程。
(一)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旨在加强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贯通和融合,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与情感能力、跨学科知识整合能力、深度思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价值判断能力,服务于学生终身发展所需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升。通识教育课程包括通识教育必修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1.通识教育必修课程。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类、大学外语类、大学体育类、信息技术类、综合素质类等五个模块。学生应取得通识教育必修课程的全部学分。上述模块课程如与本专业必修课程内容或功能相近,该专业学生可免于修读。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一览表


2.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划分为文史哲学与文化传承、社会发展与家国情怀、科技进步与科学精神、艺术修养与审美体验、文明对话与国际视野、职业发展与沟通合作、体育运动与健康人生等七个模块,由教务处征集后统一安排,详见《通识教育课程改革方案》。
普通本科专业必须修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10学分且至少选择3个模块修读,且非艺术类专业应至少修满艺术修养与审美体验模块2学分。专接本专业学生应修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4学分。
(二)大类教育课程
大类教育课程为必修课程,指专业大类打通培养的基础课程组合,着重于建立宽厚的学科专业知识基础,奠定学生今后学业发展的基石。此类课程应体现课程的整合、知识的融合、能力的综合等大类培养的优势和特色。大类教育课程不是一个独立的课程类型,只是在大类培养阶段共同开设的基础课程组合。大类教育课程由各学院根据大类培养需要来设置。
(三)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包括专业教育基础课程、专业教育核心课程和专业教育选修课程。
1.专业教育基础课程。专业教育基础课程为必修课程,是本专业必须开设的学科专业基础课程,由专业所在学科、专业大类共同的基础课程组成,以一级学科为主设置,兼顾相关、相邻学科的知识体系。该系列课程由各专业根据专业教育需要,自行确定开设科目和开设学时,建议包含专业导论课程。归属于同一学院且在同一大类下的专业原则上应构建相同的学科专业基础课程。
2.专业教育核心课程。专业教育核心课程为必修课程,是体现专业内涵、反映本专业领域核心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各专业应以加强学生专业应用能力为核心,对现有专业核心课程进行认真梳理研究,进一步优化专业核心课程,真正发挥其在课程体系中的核心作用。
3.专业教育选修课程。专业教育选修课程是在学生具备一定专业基础知识的前提下,为拓展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突显专业前沿,满足学生的个性、特长、兴趣和爱好而开设的供学生选择修读的专业拓展课程。专业教育选修课程分为专业限定选修课(简称“限选课”)和专业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两类,课程设置应以有利于优化学生专业知识结构、提高学生专业素质与能力为原则。这类课程设置力求教学内容精优化、课程规格小型化、课程结构系统化,围绕学生专业素质与能力培养,结合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设置。
(1)限选课。专业限选课按方向模块设置,不同模块中的课程允许必要重复,但各模块的学分必须一致。要求学生至少选修一个模块的全部课程并达到相应学分要求。
(2)任选课。专业任选课的开设旨在进一步拓宽学生的专业知识面、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水平,其中一部分是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限选课的后续课程,另一部分是必要的跨学科理论课或技能课。设置的任选课课程门数应不少于对学生最低修读要求的2倍。各门课程学分应保持一致。鼓励开设跨学科专业任选课。
(四)实践教育课程
实践教育课程为必修课程,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及实践能力的课程,主要通过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第一课堂和专业特色活动、科学研究、竞赛项目、专业技能、校园文化活动等第二课堂来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8周,在第七学期初启动,各专业根据需要可适当调整时间;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安排在第五或第六学期进行,鼓励师范类专业把学生分成2批分别安排在2个学期进行,以适应基础教育对实习生的需要。
(五)教师教育课程
教师教育课程是师范类专业开设课程,包括教师教育必修课程和教师教育选修课程。
1.教师教育必修课程。包括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教师语言技能、教师书写技能、班级管理技能、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政策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学科教学法与教学案例设计、课程标准与教材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等11门课程,师范类专业根据需要可适当调整。
2.教师教育选修课程。由师范类专业自行确定。
七、培养方案基本结构
(一)专业简介
(二)培养目标
(三)毕业要求
(四)学制、毕业学分及授予学位
(五)“毕业要求-培养目标”对应矩阵
(六)“课程体系-毕业要求”对应矩阵
(七)课程结构与学分分配比例表
(八)课程计划表
详见《石家庄学院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附件1~4)。
八、学制、学分要求和学分计算方法
(一)学制安排
本科专业学制为4年。专接本学制为2年。
(二)学时学分要求
1.本科专业毕业学分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相关专业认证标准执行;原则上,人文社科类专业总学分控制在150以内,理工农医类专业总学分控制在160以内。专接本专业总学分,人文社科类专业控制在75以内,理工农医类专业控制在80以内。国家标准或专业认证有具体要求的,按照国家标准或认证要求确定。
2.人才培养方案要按四年学制设置课程及分配学分,各学期尤其是1~7学期的课程学时、学分应分布均衡。
3.适当增加实践教学比重,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的25%左右,理工农医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的30%左右。师范类专业教育实践要贯通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三个环节,时间不少于18周;非师范专业的专业实习时长不少于8周。所有专业实习原则上都采取集中方式进行。
4.第二课堂、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普通话(师范生)等纳入毕业要求中,不计入毕业总学分。其中,本科专业学生须修满“第二课堂”4学分,专接本专业学生须修满“第二课堂”2学分。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三)学期与教学周
实行两学期制,每学期19~20周。其中教学周为16~18周,实践周为0~2周,考试周为1~2周。通识教育课程统一安排16教学周(部分学时较少的课程也可安排8个教学周);专业教育课程由各专业根据实践周的长短可安排16~18教学周。
(四)学分计算方法
1.理论授课每16~18学时计1学分。
2.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践类课程每32学时计1学分。
3.“大学体育”每32学时计1学分。
4.以理论授课为主,包含实验、实训的课程,原则上理论授课每16~18学时计1学分,实验、实训课程每32学时计1学分(不满16学时不计学分),课程学分为两部分之和。
5.毕业论文(设计)计8~10学分。
6.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分别计1学分、8学分、1学分。
7.其它集中进行的见习、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以周(32学时)为计算单位。实践时间在2周(含)以内的,1周计1个学分;实践时间超过2周的,2周计1个学分。国家标准或专业认证有具体要求的,按照国家标准或认证要求确定。
8.学分最小计量单位为0.5。
九、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高校专家及行业企业专家等组成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各专业在领导小组指导下,由专业(群)指导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二)各专业(群)指导委员会根据本意见,认真学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专业认证标准等,认真审视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发展需求的契合度,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度,课程结构和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杜绝因人设课现象。深度思考人工智能对教育教学带来的新变化,切实将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建设理念以及“六卓越一拔尖”2.0版和教育信息化2.0版行动计划的新标准、新理念、新要求融入人才培养方案之中。
(三)培养方案要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和严格审核,确保其科学性和规范性。调研、论证的相关材料应存档保留。
(四)培养方案经论证审议通过后,各专业及时完成系统录入、导出和报送备案工作。已审定的培养方案,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确保严格执行到位。培养方案需在教务处和各学院的网站上及时公布,供师生查阅。学院和专业要面向新生做好培养方案的宣讲工作。
(五)课程大纲与培养方案修订同步进行。
附件:
1.石家庄学院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师范类)
2.石家庄学院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工科类)
3.石家庄学院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
4.石家庄学院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理科类)案模板(人文社科类)
5.石家庄学院2025年XXXX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及达成情况调研报告(参考模板)
6.开课单位代码
7.大学数学类课程安排表
8.石家庄学院公共课程与毕业要求支撑矩阵
9.石家庄学院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校内审议意见表
10.石家庄学院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校外专家审议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