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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6 14:49:29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提高学生防骗反诈能力,有效遏制涉生电信网络诈骗向校园渗透,根据市教育局《全市学校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石教函〔2023〕164号)等有关反诈骗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当前我市涉校涉生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规律特点和防范任务,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校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
    一、活动目标
    聚焦涉生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特点,整合宣传资源,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全面宣传、教育引导,推动防范涉校涉生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深入校园,覆盖广大学生群体,营造校园浓厚反诈氛围,增强学生识骗防骗意识,有力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常态化组织开展《反诈法》宣讲活动,向广大学生讲明出租、出借、出售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微信号等行为将涉及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该行为将记录至个人征信档案,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将严重影响学生日常生活及以后个人成长。鼓励广大学生在不违反使用手机规定前提下,自觉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关注“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不断提高学生的防骗意识和反诈能力。
    (二)组织专项摸排。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立即开展相关线索摸排,建立工作台账,对发现的线索和问题学生实施“一人一策”跟踪管理。对存在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苗头的,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及时进行规劝,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避免;对已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构成违法犯罪的,要迅速摸清情况并向属地公安机关移交核查处置;对已遭受网络诈骗的,要加强心理疏导,做好精准帮扶,并协助学生向公安机关报案,力争将损失降至最低。
    (三)集中发布各类高发案件防范提示。宣传教育活动要紧紧围绕学生群体高发案件特点,如:在虚假游戏平台购买游戏装备类诈骗、冒充客服人员类诈骗、网购退款类诈骗、发布刷单返利类诈骗以及虚假网络贷款类诈骗等高发案件,深刻揭露诈骗分子犯罪手法特点和严重危害,对学生进行防范提示宣传教育。
    (四)针对不同学生群体开展针对性教育。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大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对大学生中重点开展刷单、冒充购物客服、购买游戏装备、网络贷款、代办银行卡或被不法分子蛊惑利用、参与实施网络犯罪中的上下游活动等防骗宣传教育。通过防骗反诈宣传教育让广大学生充分认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现出的新趋势、新特点、新手段,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上当受骗。
    三、活动要求
    (一)精心制定工作方案(5月底前)。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深入研究学生涉诈涉骗案件特点,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
    (二)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6月底前)。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积极联合公安机关组织召开一次防范学生诈骗警示大会,并组织全体学生签订不参加电信诈骗承诺书。同时,要通过主题班会、法治教育课、专题讲座、国旗下讲话等活动,充分利用校园网、板报、标语、橱窗、电子屏等媒介平台,采取“上好一节反诈宣传教育课”、发放《防范电信诈骗一封信》等多种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在广大学生群体的全覆盖。
    (三)积极营造浓厚氛围。要利用好校园宣传阵地,开展常态化宣传,努力达到“四有”,即:学校门口有防范宣传标语,公告栏有防范宣传海报,大屏幕有防范宣传视频,教室内有防范宣传标贴,让广大学生在耳濡目染中强化防范意识。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举措,创新教育形式,确保活动成效。同时,要认真梳理宣传教育活动的经验做法,于6月22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活动视频图片资料报至安全工作处。
    联系人:王晓卿,66617460;邮箱:sjzxybwc123@163.com。
    反诈骗宣传教育视频资料拷贝地址:行政楼119办公室。 
     
    安全工作处
    2023年5月25日
     
    地址: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珠峰大街288号邮编:05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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