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教职工学历学位提高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7 15:47:44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请根据《石家庄学院教职工学历提高暂行规定》(石院党[2020]4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本部门学科专业发展及师资队伍整体结构,拟定2024年教职工学历、学位提高培养计划(包括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申请及计划表请于10月11日前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统一报人事处511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6617073
人事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