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冀教高函﹝2024﹞34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各有关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信息统计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统计工作流程,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认真、负责、及时、准确报送各项数据。
二、报送内容
本次信息统计涉及到8个报表的相关数据。其中,国资处负责填报基表一、二的相关内容;各学院负责填报本学院内基表三、四、五、六、七的相关内容;实验实训中心负责汇总全校数据、填报综表一及整体数据检测、上报工作。
三、注意事项
报送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压缩文件《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填表说明》(附件2),各学院务必在填报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部门、学院务必于9月11日前将相关表格报送至实验实训中心,纸质版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电子版以word格式发送至sjzxysysxzx@126.com,以便及时汇总、审核和上报。
五、其它事项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3700310475
报送地点:行政楼518办公室
实验实训中心
2024年9月3日